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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1/5/25 阅读:5372
一、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凡在我市设立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珠算五级)三个科目。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  

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方法和时间安排  
考试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笔试、闭卷;初级会计电算化采用计算机考试、闭卷。  
考试时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一般为每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五级的考试于每年报名结束后至当年11月30日前由市、县财政部门组织进行。  
具体按省财政厅统一部置,如有变化南通市财政局将及时在本网公布。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一般分两次报名。第一次为每年的3月-4月底,报考对象为除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外的考生;第二次为每年的七月中下旬,报考对象为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  
每年具体报名时间由省财政厅确定,南通市财政局将及时在本网公布。  

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地点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按规定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南通市区报名地点:南通财会教育中心(青年西路192号,海关东隔壁)。  

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于规定期限内到报名点报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准考证于考前一个月发放。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费用由市、县(市)财政部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具体事项南通市财政局将及时在本网公布。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及有关事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凡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三门科目合格的人员,或具有会计类专业学历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在本网下载)。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单位、金融机构等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地点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注册登记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天内,填写注册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即为在岗的会计人员,可依法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可参加全国统一会计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职务的评审和聘任,以及优秀会计人员的评选。  

会计从业资格证丢失以后如何办理补发手续: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如不慎丢失或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须由失主登报声明。申请补发时,须提供遗失声明复印件,以及单位的在岗档案,到发证机关办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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